烟台:牌匾标识不得高于建筑物
《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烟台记者从市城管局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,牌匾相较于以往,标识《办法》明确了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高于设置规范,尤其是建筑规定“禁止超出建筑物顶部设置牌匾标识。属于坡屋顶的烟台,不得超过屋檐设置”,牌匾以打造清朗天际线。标识
门头房上的高于店名是户外广告还是牌匾标识?都有哪些规定?《办法》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,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进行了明确定义。建筑
市城管局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,烟台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是牌匾两个不同的概念,但有些时候由于设置形式或位置等影响,标识两者容易发生混淆。高于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建筑户外广告的本质是向户外发布广告信息,即使户外广告设置在门头上方,也不能认定为牌匾标识,而牌匾标识的本质是表明其名称、字号、标识等内容,不能宣传产品及其他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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